物業從業者需要了解的幾個基本知識
2025-09-16 09:02:18
admin
1. 何為物業?
本條例所稱物業,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2. 何為物業管理?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業主通過自行管理等方式,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筑物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安全防范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何為業主?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尚未依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但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業主權利、承擔業主義務:
(一)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征收決定等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
(二)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
(三)因合法建造等事實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
(四)基于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為已經合法占有建筑物專有部分的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已經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尚未出售或者尚未向物業買受人交付的專有部分,建設單位為業主。
業主可以依法委托物業使用人行使業主權利、履行業主義務,委托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