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群詆毀物業惹官司!法院:公開道歉并賠償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群聊也是公開場合,業主在微信群中發表侮辱性、貶損性言論,“炮轟”物業人員,法院判了:向物業人員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案情介紹 業主微信群侮辱物業女性員工 被拘十日 家住壹號公館的陳某因不滿物業服務,在自建的業主微信群(成員約500人)內公然發表侮辱物業公司女性員工的語言,造成惡劣影響。 “我們一直視業主為家人,一直勤勤懇懇地為他們服務,然而他們卻如此惡毒地用語言攻擊我們,家人甚至勸我不要再從事物業服務工作了”,物業服務人員李女士說。 氣憤之余,李女士以及其他女同事選擇了報警,接警后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并迅速展開調查。 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陳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依法決定對陳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肆佰元整。